201* 年 3月 9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 二次會議安徽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各級領導干部都要樹立和發(fā)揚好的作風,既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又謀事要實、創(chuàng)業(yè)要實、做人要實”。201* 年 10 月,習近平總書記對云南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黨員干部要“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在201*年12月19日召開的全國組 織部長會議上,中央明確,今年要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此,市委根據(jù)省委的決定,把“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有機結合并進行了安排部署。我們要深刻理解并準確把握開展專題教育學習活動的內涵和重大意義,并結合法院本職工作認真加以貫徹落實。
一、深刻理解并把握好“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的豐富內涵
“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既是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員干部的諄諄告誡,充分指明了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員干部的修身之本、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又是豐富了管黨治黨的思想內涵,為切實加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yǎng),進一步推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依據(jù)。其豐富的具體內涵主要有以下三點: 首先,“三嚴三實”是在清醒把握現(xiàn)狀基礎上對黨員干部改進作風提出的最新要求。“三嚴三實”從錘煉黨性、用權為民、為政清廉、求真務實、敢于擔當、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闡述了新形勢下作風建設的最新內涵,真正切中了作風之弊的要害,切實把準了作風建設的命脈,從而抓住了改進作風的關鍵,這是對作風建設發(fā)出的最新動員令。為此,我們務必要按照“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解決黨員干部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不適應的問題,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鞏固執(zhí)政基礎和提高執(zhí)政能力。其次,“忠誠干凈擔當”與我們黨最新的好干部標準是一脈相承的。從我們黨的歷史發(fā)展來看,好干部的標準,大的方面說就是德才兼?zhèn)。不同歷史時期、對干部德才的具體要求又有所不同,比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qū)的今天,我們最需要建設一支適應“新的歷史特點”、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隊伍,為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在 201*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就明確提出了“堅定信念、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20字”好干部最新標準。再說,對黨忠誠是政治品格,干部要絕對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的事業(yè),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穩(wěn)堅定的政治立場;個人干凈是為官底線,干干凈凈“做官”是由黨的性質所決定的,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沒 有任何理由存非分之想,貪額外之利,要心存敬畏、嚴格自律,做到慎言、慎行、慎獨、慎初、慎微、慎交友;敢于擔當是從政準則,是干部的職責所系、使命所在,干部要敢想、敢做、敢當,堅持原則、堅定不移,面對大是大非敢于亮劍,不辜負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期望。所以說,“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是對新時期好干部標準的最新豐富和發(fā)展。其三,“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是密切相聯(lián)及相輔相成的。“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都是對黨員干部修身做人、為官用權、干事創(chuàng)業(yè)提出的具體要求。“三嚴三實”著力點就在一個“嚴”字和一個“實”字;“三嚴”是內在要求,指向主觀世界的改造,是完善組織生活、貫徹民主集中制等嚴明的紀律要求;“三實”又是行為取向,指向客觀世界的改造,是求真務實、注重實踐、注重實效的工作方法,是忠誠老實、厚道樸實、認真踏實的處世態(tài)度。而“忠誠干凈擔當”則更加突出了對黨員干部的政治品格要求和黨性修養(yǎng)要求以及職業(yè)素質要求。為此,“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是最新密切相聯(lián)、相輔相成的,人民法院的法官必須堅持“忠”字當頭,“廉”字托底,以嚴正己、以實導行,集“干凈”與“干事”于一身、“勤政”和“廉政”于一體;真正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讓黨放心、讓各族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二、高標準嚴要求,法官要努力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一)成為一名好法官,要對黨和人民有著一顆忠誠之心。《荀子》云:忠誠盛於內,賁於外,形於四海。忠誠,作為一項做人做官的基本要求,在我國古代社會就被賦予了極其重要的地位,對君上的忠誠即“忠君”甚至被視為封建官吏最根本的“官德”。在西方社會也要求公職人員和法官忠誠于國家和法律。可以說,忠誠并非中國的專利,而是古今中外做人做官的一致要求,是人類社會優(yōu)秀的文化傳統(tǒng)和價值觀念。
法官是一項神圣職業(yè),必須具備忠誠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品格,需要以忠誠作為心理追求和行動指南,需要以忠誠激發(fā)強烈的歸屬感、執(zhí)著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責任感。新時期的人民法官更應當從古今中外關于忠誠的思想理論中深刻理解忠誠的價值意義,對自己從事的人民司法事業(yè)真心熱愛,盡職盡責,全力付出,無私奉獻。深刻理解“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核心價值觀將“忠誠”置于首要的意義所在,理解忠誠是法官職業(yè)道德要求的最高原則和核心要素,忠誠在法官履行職責過程中發(fā)揮著基石和靈魂的作用,是人民法官的職業(yè)之魂、立身之本。
人民法官的忠誠的內涵是什么?我們認為,就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四者相互依存,相互統(tǒng)一,不可分割。忠于黨是政治前提,忠于國家是法定義務,忠于人民是根本歸屬,忠于法律是本質要求。這既不同于古代社會封建官吏的忠誠,更有別于現(xiàn)代西方國家法官的忠誠。這是由我國特定的國情、政治體制、司法體制和歷史發(fā)展決定的,也是司法的人民性決定的。忠誠于黨是法官的政治前提。這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決定的。忠誠于祖國是法官的法定義務。忠誠于人民是法官的根本歸屬。“司法為民”“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是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題,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是法官忠誠于黨、忠誠于國家和人民的必然要求。忠誠于法律是法官的本職要求。執(zhí)法辦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務,是法官的基本職責所在。忠誠于法律,就是要崇敬法制,增強法律意識,公正嚴格執(zhí)法,維護法制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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