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規(guī)矩、底線都是黨員干部思想和行為應遵循的準則。
習近平總書記在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強調,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指出“干部廉潔自律的關鍵在于守住底線”。我們也常說,“做人要講原則,做事要守規(guī)矩”“凡事都要把握個度”。這些“原則”“規(guī)矩”“度”,其實就是“底線”。
黨員干部要守住底線,最根本的就是明確紀律和規(guī)矩,嚴格遵守紀律和規(guī)矩。從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至六中全會一年時間以來,我們黨先后印發(fā)了兩個《準則》、三大《條例》,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黨員干部不學習不了解這些《準則》《條例》,不知道底線在哪,不給自己的思想、行為劃定“紅線”,就很容易犯錯誤。
今天,我們重點對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梳理一下黨規(guī)黨紀給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劃定了哪些“底線”“紅線”?
一、《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劃定的十大方面75條“紅線”
(一)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面:“3個不能”,即不能態(tài)度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
(二)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方面:“1個不做”,即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3個不準”,即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zhí)行、不合意的不執(zhí)行,不準先斬后奏,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3個決不允許”,即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三)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方面:“1個決不允許”,即黨內決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3個禁止”,即禁止吹捧,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fā)致敬函電,禁止在領導干部國內考察工作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鋪紅地毯、舉行宴會。“12個不準”,即不準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fā)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
(四)在聯(lián)系群眾方面:“3個不允許”,即決不允許在群眾面前自以為是、盛氣凌人,決不允許當官做老爺、漠視群眾疾苦,更不允許欺壓群眾、損害和侵占群眾利益。“2個反對”,即堅決反對命令主義,堅決反對“尾巴主義”,不允許為了個人政績、選票和形象脫離實際隨意決策、隨意許愿。
(五)在組織原則方面:“3個不允許”,即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民主集中制,不允許用其他形式取代黨委及其常委會(或黨組)的領導,不允許用個人主張代替黨組織的主張、用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的決定。“2個不準”,即不準把分管工作、分管領域和地方當作“私人領地”,不準搞獨斷專行。
(六)在黨內民主方面:“4個不得”,即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不得侵害黨員民主權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選舉人依照規(guī)定自主行使選舉權,不得提前或延期召開黨的代表大會。
(七)在選人用人方面:“3個禁止”,即堅決禁止跑官要官、習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堅決禁止向黨伸手要職務、要名譽、要待遇行為,堅決禁止向黨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行為。“5個不準”,即不準任人唯親、搞親親疏疏,不準封官許愿、跑風漏氣、收買人心,不準個人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遞條子,不準把黨的干部當作私有財產,黨內不準搞人身依附關系。“4個不能”,即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不能搞家長制,要求別人唯命是從,特別是不能要求下級辦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領導干部對黨員不能頤指氣使,黨員對領導干部不能阿諛奉承。“2個不得”,即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錯誤性質或夸大錯誤程度對干部作出不適當?shù)奶幚,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錯誤泄私憤、打擊報復。
(八)在組織生活方面:“2個不能”,即任何黨員都不能游離于黨組織之外,更不能凌駕于黨的組織之上。
(九)在權利監(jiān)督方面:“2個不允許”,即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不允許有不受監(jiān)督的特殊黨員。“3個決不能”,即決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決不能違規(guī)干預司法,決不能拒絕監(jiān)督、逃避監(jiān)督。“8個不準”,即不準隱瞞不報、拖延不辦,不準干預或插手組織調查,不準散布小道消息,不準散發(fā)匿名信,不準誣告陷害,不準打擊報復,不準擅自進行追查,不準采取調離工作崗位、降格使用等措施。
(十)在清正廉潔方面:“1個不準”,即不準利用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5個禁止”,即禁止違反財經制度批錢批物批項目,禁止用各種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揮霍國家和集體財物,禁止違反規(guī)定提高干部待遇標準,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干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指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各級領導干部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guī),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xù)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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